正义网宁波5月10日电(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杨杨 林岚)两男子深夜盗窃工地电缆盘上的电缆线。盗得电缆线后,剥出铜线并变卖。近日,经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宁海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;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
2018年12月30日,李某和赵某去宁海县某工地收购旧三轮车,与民工闲聊时得知该工地没有网络,遂认为周围的监控“形同虚设”,便产生了偷电缆线的歪念。
当晚23时许,李某骑着三轮车载着赵某来到该工地,熟门熟路地掀开铁丝网进入工地放置电缆线的空置地内,把电缆线从电缆盘上放下来落到地上,用事先准备好的断线剪把电缆线剪断后装进三轮车盗走。次日,该工地项目部员工报案至宁海县公安局。2019年1月18日,李某和赵某被民警抓获归案。
据查,两人采用剪断电缆线的方式,盗得该工地3个电缆盘上的电缆线,后将电缆线内铜线剥出后变卖,非法获利2万余元。经鉴定,被盗电缆线共计价值3万余元。